簡史與事務
早在十七世紀(1624),台灣的原住民已經接觸荷蘭改革宗教會,從宣教師已聽到基督的福音信息。基督宗教真正影響至原住民的生命與文化的時代,應是以英國(馬雅各醫師1865)與加拿大(馬偕牧師1872)來台宣教師的年代正式算起。
之後,福音傳遍原住民部落,教會如雨後春筍林立在沿海、山區與縱谷地區,形成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之教會有平地教會與原住民教會。至今原住民教會約有500間。由於原住民各種經濟生活條件不佳,教勢居於相對弱勢,1949年總會研討會之際,討論關懷原住民宣教工作,1953年第二屆總會決議通過設置「山地宣道處」,第一屆(1954)的處長:孫雅各牧師,專職推行原住民宣教事工。在第十二屆改名為委員會,然後在1989年又改名為「原住民宣教委員會」至今。
總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(簡稱:原宣),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為推行原住民宣教事工而設置的委員會。為因應社會與時代的變遷,原宣的任務也跟著改變。現今原宣專職推動與連絡機構之工作,其重要任務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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